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 [2007]13 号 ) 及其配套方法。为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省的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校学生的助学金。
2. 资助规范:全国平均每人每年 2000 元。具体规范在每人每年 1000-3000 元范围内确定,分为 2-3 档。省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等助学金 3000 元 / 人 . 年,二等助学金 2000 元 / 人 . 年,三等助学金 1000 元 / 人 . 年。
3. 基本申请条件: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 奖励规范:每人每年 5000 元。
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3. 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 ( 含二年级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校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④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 奖励规范:每人每年 8000 元。
3. 基本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二年级以上 ( 含二年级 )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 校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④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协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弥补金。学生不需要料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 申请条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 ( 含高职生 )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 ;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 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己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缺乏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 申请资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② 自己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 ③ 自己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4. 贷款审批: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 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6.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7. 还款期限: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毕业后的 1-2 年内选择开始归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